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争做“四有”好教师,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2018年度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50名左右(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各市、区应重点推荐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向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倾斜,推荐人选中乡村教师不少于推荐总名额的30%;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8%以上。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及其他人员,必须控制在15%以内,其中正校级领导不超过5%。凡不按比例推荐的一律拒收材料。目前正在援疆的教师由可克达拉镇江高级中学推荐,并经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占当地名额。
已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评选,如确有新的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三、评选条件
忠诚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具有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及相应层次荣誉称号,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近三年必须满工作量,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挂职交流或支教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推广价值。
5.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其中,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至少有1年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对积极参加志愿导学活动,并在导学期间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推荐要求
1.严格对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
3.严格评选推荐程序,对推荐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汇总名单和个人审批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区确定拟推荐人选后也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市教育局将在推荐人员中通过开展师生测评等方式进行抽查 。
五、组织宣传
1.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市教育局将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日常工作。
各市、区教育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评选推荐工作。
2.各地、各校在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加强师德建设、建设和谐校园结合起来,突出表彰重点,强化激励导向。
六、上报材料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各校按时报送下列材料:
1.各地、各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1份;
2.推荐人选审批表、汇总表、公示审核表(附件2、3、4)一式3份(相关表格贴2寸近期工作照);
3.典型事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一式3份;
4.材料于2019年6月14日前报送。
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要求份数上报,通过政务网或信箱(zjsjyjrsc@126.com)发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吴娜、邹旭,88916342、88916357。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凡不按程序推荐或推荐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所产生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附件:1.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
2.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4.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公示审核表
镇江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4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