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部门文件

关于试行《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的通知

2017/03/30 1.4w 阅读 174 点赞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文),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提供计价依据,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2017年4月1日起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投标工程和签订施工合同的非招投标工程。

上述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定额文本请登录市住建局网站下载。

附件下载

2017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