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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取消润泽园项目3号地块和镇江铂珺花园二期(1-3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公示

2019/07/14 1.8w 阅读 205 点赞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镇政建〔2017〕271号)要求,镇江润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泽园项目3号地块和镇江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镇江铂珺花园二期(1-3地块)项目申报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并通过评审。2018年4月12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镇政建〔2018〕89号)予以公布。2018年10月30日,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镇财建〔2018〕49号)予以公布补助金额。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财规[2015]3号)等文件要求,示范项目确定后半年未启动实施的,取消示范资格,同时取消示范项目专项引导资金。

现将拟取消示范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7月15日至7月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均可书面向镇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镇江市檀山路211号 2517室,邮政编码:212003,电话:0511-85581838

附件:拟取消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情况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拟取消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情况

序号

示范项目名称

项目面积(m2)

预制装配率(%)

预制率(%)

补助金额(万元)

建设单位

1

泽园项目3号地块

58594.14

50

30

120

镇江润荣房地产有限公司

2

镇江铂珺花园二期(1-3地块)

103986.28

50

30

150

镇江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