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法规与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2026年第三批1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
二、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三、联系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3号216室,邮编:212000,电话:0511-87057180。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