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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2年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奖补的通知

2022/08/11 2.0w 阅读 381 点赞

各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民办社工机构:

为进一步扶持我市民办社工机构发展,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7〕194号)精神,经研究,开展2022年度民办社工机构奖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截至2022年7月31日,在镇江市民政局及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登记成立且运作一年以上,符合“实施办法”扶持条件的民办社工机构。

二、所需材料

(一)申报“聘用专职社工奖补”项目的,需提供:

1.登记证书(副本)(2017年11月9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名称需包含“社会工作”字样);

2.章程;

3.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社工职业水平证书或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退休返聘的专职社工不在奖补范围内);

4.2020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5.聘用专职社工奖补申请审批表(附件1)。

以上材料中,1-4项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原件递交材料时携带备查);第5项请提供原件。

(二)申报“优秀服务项目(案例)奖补”项目的,需提供:

1.登记证书(2017年11月9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名称需包含“社会工作”字样);

2.章程;

3.专职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社工职业水平证书或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

4.2020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5.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间,获得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主管部门表彰项目(案例)的获奖证书且经费来源非财政资金;

6.优秀服务项目(案例)奖补申请审批表(附件2)。

以上材料中,1-5项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原件递交材料时携带备查);第6项请提供原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地通知符合条件的民办社工机构申报,经初审后报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

2.各市直民办社工机构直接将材料报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审核。

3.申报单位均需提供纸质文件一套,并扫描制作PDF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黄蕊;联系电话:0511-84424386

电子邮箱:zjmzcsc @163.com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民政局(市行政中心1号楼423室)。

附件:1.镇江市2022年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聘用专

职社工奖补申请审批表

2.镇江市2022年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优秀服

务项目(案例)奖补申请审批表

镇江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

镇江市2022年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聘用专职社工奖补申请审批表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地址

机构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专职工作人员总数

专职社工

人数

其中退休返聘专职社工人数

专职社工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社工证书管理号或毕业证书编号

入职时间

申请机构声明

本申请审批表上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有效,本机构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机构(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镇江市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镇江市2022年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优秀服务项目(案例)奖补申请审批表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地址

机构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专职工作人员总数

专职社工

人数

其中退休返聘专职社工人数

专职社工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社工证书管理号或毕业证书编号

入职时间

获奖项目(案例)

名称

获奖等级

□国家级□省级□市级

获奖项目(案例)投入资金总额(元)

获奖项目(案例)资金来源明细

申请机构声明

本申请审批表上填写的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本机构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机构(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镇江市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