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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警方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19/11/08 1.2w 阅读 302 点赞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主动服务、规范执法、依法履职、平等保护”工作原则,以更主动的作为、更务实的举措,为民营企业更多地提供主动式、靠前式、精准式、跟进式服务,争做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防火墙”与“助推器”。

“上提一级”主动服务

“接下来,直接由市局经侦、法制部门会商研究案件,并会同贵公司共同完善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由经侦民警入企开展相关培训……”今年3月11日,丹阳某公司的会议室里,市公安局副局长高建新对企业负责人张先生如是说。

3月初,该企业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存在泄露情况,遂向丹阳警方报了案。该公司系行业内著名民营企业,拥有100多项专利,商业秘密的泄露极有可能带来经济损失。

针对案情,警方决定此案“上提一级”,由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直接管辖。副局长高建新带队,一行5人来到企业后,现场梳理案件情况,并结合公安经济案件侦办实践,提出合理建议。目前,案件侦办工作仍在继续。

“两慎”主导公正执法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我市警方一直坚持“两条腿”走路:对侵害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与此同时,在侦办民营企业案件中,慎用限制人身自由,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两慎”强制措施,以防出现“人放出来了、企业却垮了”的情况。

镇江新区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电商品牌推广业务。2016年,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企业负责人吴某融资行为存在非法经营的嫌疑。
吴某的融资行为,存在非法经营的嫌疑。获取线索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根据已掌握证据,对吴某予以立案侦查。

考虑到如果贸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运转经营可能造成较大影响,且现有证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警方决定暂不羁押吴某。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获取了更多与该案相关的多重证据与细节,处置方向由此出现两种声音:继续侦办和撤案。

今年4月底,大队、支队及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三级通案研究,并征求检察部门的相关意见,最终认定吴某套取资金的行为系用于企业资金周转,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均及时归还,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对该案予以撤案处理。

打击犯罪“不漏网”

今年4月,由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组织,涉及民营企业执法问题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中广泛开展。行动主要针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刑事案件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等10类执法问题,和对10件涉及民营企业的重点案件进行线索排查梳理,组织专门力量逐一审核、挂牌督办、限时整治,确保还清“旧账”、不欠“新账”。

2017年3月,扬中某电子公司负责人朱先生报案称,公司于2016年被戴某等人诈骗500余万元。扬中警方经过初查,虽发现戴某等人确有诈骗嫌疑,但证据单一,且确系存在借款凭证。当时,主要嫌疑人戴某一直在外地出差未归,刑侦大队民警多次联系其人未果。虽暂时无法立案,也无法对戴某实施网上追逃,但扬中警方依然没有放弃追查此事,继续由合成部门研判布控。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扬中警方主动将这一案件排摸上报,经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提出工作建议,法制支队提供办案指导,扬中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一线督办,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经过多方努力,扬中警方发现戴某在山西有落脚点,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成功找到嫌疑人戴某。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戴某等人有隐瞒相关事实真相、实施票据诈骗的行为,遂对此案立案侦查。目前,扬中警方对涉案的1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3名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此案还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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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