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部门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在销售点直接办理上牌登记;市区范围内可以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服务站109号窗口免费办理。
我市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制度,即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采集购车人和电动自行车的基础信息,主要包括购车人姓名、联系方法、车辆电机号等,留存相关纸质材料后,直接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市民在销售点直接办理上牌登记,市区范围内也可以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服务站免费办理。市民到服务中心需要带需要上牌的车辆至办证点,提交本人身份证、车辆来历证明(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材料;对于手续不全的,应当补办或提供其他来历证明,由上牌点工作人员现场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