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深化文明创建加强镇江新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

2021/01/20 6.1k 阅读 412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镇江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停车管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市交通面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镇江新区机动车停放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在以下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魏家墩路等16条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1、魏家墩路(魏家墩支路口—罗家路口);

2、魏家墩支路(扬子江路口—港南路口);

3、北山路(平昌路口—临江西路口);

4、松林山路(金港大道路口—临江西路口);

5、柳湖路(兴港东路口—东方路口);

6、兴港东路(圌山路口—港中路口);

7、烟墩山路(临江东路口—金港大道路口);

8、圌中路(港中路口—港口路口);

9、圌山路(韩桥路口—兴港东路口);

10、宜侯路(周章路口—烟墩山路口);

11、郁金香路(宜侯路口—赵声路口);

12、青龙山路(金港大道路口—临江西路口);

13、谷阳路(星卯路口—纬六路口);

14、银山东路全线;

15、许家路全线;

16、景家湾路全线。

四、本通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