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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示

《镇江市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书

2019/09/25 3.2k 阅读 318 点赞

《镇江市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书 


   为进一步落实《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镇江市违规殡葬设施整治暨散坟平迁工作的意见》,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镇江市民政局、镇江市公安局、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镇江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拟联合发布《镇江市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意见》。 
   为严谨意见制定,使之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10月10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箱等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0511-80878125    
   传真:0511-80878120  电子信箱:zjjxj@sina.cn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9月25日 
 
 
 
 
镇江市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镇江市违规殡葬设施整治暨散坟平迁工作的意见》,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针对我市遗体接运车辆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殡仪馆是专门从事遗体运送及其他殡葬业务的服务单位,接运遗体必须使用专用接运车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遗体接运业务。 
  二、遗体专用接运车辆应由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管理。 
  三、医疗机构要建立遗体信息登记制度,对入院接运遗体的车辆进行登记比对,做到每具遗体都能追溯去向。医疗机构不得允许非遗体专用接运车辆入院接运遗体。 
  四、经民政部门批准从事遗体接运业务的单位、个人,不得将注册的遗体专用接运车辆外包或租借给他人从事遗体接运业务。 
  五、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私自改装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非法营运等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七、民政、公安、交通、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要积极依职权查处,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牵头开展联合执法。 
 

              镇江市民政局       
              镇江市公安局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镇江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19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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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