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遴选建筑装修装饰合作企业的公告

2015/10/15 1.4w 阅读 380 点赞

  为扩大招标范围,提高我局自行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竞争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建筑类和装修装饰类合作企业,纳入本局有关招标采购备选合作企业库,在本局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开展招标时,通过在库内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参与投标企业。参与报名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年检有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项目经理需具有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公司在册职工(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证明),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清算或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外省企业需满足江苏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苏备案管理相关要求,省内外市企业须满足进镇的相关备案要求。

  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携带有关资质证明材料(需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到镇江市公安局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5:00。联系人:殷同福;联系电话:88956279、13952926826;联系地址:镇江市公安局5号楼319室。

  镇江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