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移花接木”?却不知道我有“火眼金睛”吧!
6月30日,一名男子步履从容地走进丹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来到受理窗口前递上材料申办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护照)。他自称是 “洪某明”,材料齐全,表面看起来一切正常,窗口民警像往常一样开始了细致严谨的核查工作。然而,就在信息比对和身份核验的过程中,民警发现眼前这位“洪某明”的相貌与系统里记录的另一位公民“洪某文”竟有着惊人的相似度!两人如同双胞胎!

“这仅仅是巧合吗?”民警不动声色,但核查的“雷达”瞬间开启。经进一步核实眼前这位男子正是洪某文,其曾持旅游签证在国外非法务工被发现,此次为再次出国非法务工在申办时冒用双胞胎兄弟洪某明的身份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洪某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虚假理由骗办护照,其行为已构成弄虚作假骗取护照。7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洪某文处以罚款的处罚。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