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颖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京口区优山路、罗家塘路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山路于2009年由镇江和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道路未按照市政道路标准建设,也未建设任何的交通安全设施,一直由开发商纳入小区内部道路进行管养。罗家塘路道路现状为未建设状态,于2024年6月由住建局办理道路相关选地及规划报批手续,由市干道办负责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已进行了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工作。
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调整(含单行道设置)需以道路管养权属明确为前提。目前,上述道路尚未移交我单位管养,我单位无权对非管辖道路实施交通组织调整。同时因单行道设置涉及道路标志标线改造、电子监控设备安装及信号灯配时调整,需由道路管养单位同步承担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及安全责任。在道路未完成移交前,我单位无法履行法定管理职责。
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镇江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