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前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更正户名、地名不一致情况的提案”已收悉,您反映“关于翠竹北路以及江州路一带户名、地名不一致的问题,给周边市民的生活、经营带来了很大的不便”问题和所提出的建议,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经过认真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获知您的上述提案,即会同扬中市局积极联系扬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就翠竹北路以及江州路一带等地区户名、地名不一致问题进行会商,并达成一致共识,认可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名与地名的变更证明,不再给周边市民的生活、经营带来不便。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江市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