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双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镇公传发〔2017〕8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唐昶等6名民警为2018年11-12月份“镇江好警察”。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下列3名民警评为2018年11-1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唐 昶 丹阳市局吕城派出所办案队队长
朱兆业 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
李世杰 专业支队四级警长
二、下列3名民警评为2018年11-1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石 勇 扬中市局城东派出所民警
王 磊 润州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孟建华 润州分局宝塔路派出所民警
此令。
公安局长:陈金观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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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2018年11-12月份“镇江好警察”记功嘉奖的命令
2019/01/24 8.8k 阅读 42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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