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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侦破大要案件有功民警记功嘉奖的命令

2018/12/23 1.5w 阅读 502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及时破获了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平安,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期间,涌现出一批有功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下列7名民警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席亚宇  京口分局治安大队行动队队长

金 烨  京口分局治安大队行动队民警

胡 凯  京口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王 凡  润州分局治安大队行动队副队长

陈 俊  刑警支队图侦大队副中队长

糜红金  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杨 翔  食药环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

二、给下列8名民警分别予以个人嘉奖,颁发证书

魏 琳  京口分局四牌楼派出所教导员

王 亮  京口分局四牌楼派出所副所长

朱 鹏  润州分局鹤林派出所民警

孟国杰  润州分局七里甸派出所民警

张 琦  新区分局大路派出所副所长

陶 谦  三山南山景区分局副局长

许宏生  丹徒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指导员

李保铮  专业支队九大队民警

此令。

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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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