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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镇江新区大港片区货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2018/08/07 4.2k 阅读 223 点赞

为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消减机动车尾气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规定,决定对镇江新区大港片区货车禁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车禁行区域(调整后)

1、通港路以东、临江东路以南、五峰山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所形成的区域;

2、通港路以东、港南路以北、港中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南所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货车禁行路段(新增)

1、港中路(金港大道—临江东路);

2、兴港路(通港路—五峰山路);

3、烟墩山路(金港大道—临江东路)。

三、管理措施

1、货运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上述禁行区域通行的,可凭送货发票、单位证明、行驶证、尾气排放检测证明等资料到新区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北山路16号)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

2、货车禁行区域内,货运车辆凭“货车临时通行证”可在非高峰时间段行驶,高峰期(8点至9点、17点至18点)禁行。

3、交警部门将依托人工巡查和智能抓拍等方式,对货运车辆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8年8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8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