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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2018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记功嘉奖的命令

2018/05/29 9.0k 阅读 406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双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镇公传发〔2017〕8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孙明等8名民警为2018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下列3名民警评为2018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孙 明  巡特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李明俊  句容市局黄梅派出所副所长

滕 达  丹阳市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行动中队中队长

二、下列5名民警评为2018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邵浩然  交警支队京口大队四中队民警

贡炳荣  警务督察支队民警

黄 霞  公交治安分局镇江站站前派出所民警

王小中  扬中市局刑警大队教导员

沙 雨  京口分局学府路派出所副所长

此令。

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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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