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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2018年1-2月份“镇江好警察”记功嘉奖的命令

2018/03/28 1.7w 阅读 119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双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镇公传发〔2017〕8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骆伊庆等6名民警为2018年1-2月份“镇江好警察”。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下列民警评为2018年1-2月份“镇江好警察”,拟报请个人二等功一次

骆伊庆新区分局姚桥派出所民警

二、下列5名民警评为2018年1-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孙宏交警支队润州大队民警

魏玮市看守所五大队副大队长

张锐丹阳市局经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姜志鸿京口分局四牌楼派出所民警

郭晓磊润州分局蒋乔派出所民警

此令。

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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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