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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2017年11-12月份“镇江好警察”记功嘉奖的命令

2018/01/28 6.1k 阅读 344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双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镇公传发〔2017〕8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实地考核、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评选李军等5名民警为2017年11-12月份“镇江好警察”。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下列3名民警评为2017年11-1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李 军 句容市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

於 雷 丹徒分局城区派出所副所长

黄益培 交警支队京口大队民警

三、下列2名民警评为2017年11-1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步学红 治安支队派出所工作指导大队民警

周海忠 丹阳市局后巷派出所社区队队长

此令。

 局长:陈金观

 2018年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