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火车站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管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改善火车站地区交通面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镇江南站周边道路及镇江站南广场出租车专用通道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在以下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枣林路等12条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1、枣林路(金润大道—五洲山路);
2、站前路(枣林路—友谊路);
3、徐巷路(枣林路—解巷路);
4、解巷路(徐巷路—金润大道);
5、诈输路(站前路—五洲山路);
6、友情路(站前路—五洲山路);
7、平安西街(枣林路—达顺街);
8、平安中街(达顺街—通达街);
9、平安东街(通达街—南站停车场);
10、达顺街(平安西街—金润大道);
11、通达街(平安东街—金润大道);
12、黄山西路南广场出租车专用通道。
四、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