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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2017/09/18 1.9w 阅读 248 点赞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二)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警用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县级公安机关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含编制及人员现状)

镇江市公安局下设京口分局、润州分局、新区分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三山”景区分局等5个派出机构;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等31个内设机构;以及一个事业单位即镇江市保安服务公司。全局按规定行政编制2027人、事业编制26人。实际行政在职编制人数2347人、在职事业编制26人。另外离退休544人、社会化用工2606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特别是市局新一届党委班子组建以来,我们结合镇江公安实际,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了“树立新导向、提振精气神、班子带头干、重担合力挑、执纪手不软”的队伍建设总体思路,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不折腾、不懈怠,以忠诚、干净、担当,全力推进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发展各项措施,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为“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一是坚决维护了社会大局平安稳定。超前介入,妥善处置了“e租宝”、“泛亚”、易乾财富等群体突发问题824件;全警动员,圆满完成了G20峰会、省市党代会、“608任务”等系列安保警卫工作;打防并举,全市刑事案件破案数和抓获刑事作案成员数同比分别增加4.2%和7.6%,命案继续保持全破,发案实现新的下降;滚动排查、综合治理,全市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稳中有降,涉危案件和事故“零发生”。二是稳健迈开了警务改革工作步伐。推行巡查督导机制,构建了“大巡查、大督导”工作格局,分组、分片、分专题实施专项巡查督导,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充分肯定;将基层所队用房建设、重要装备配备、公安内设机构改革、各级纪检组组长派驻等,列为重大议题,群策群力研究、勠力同心推进,优化了警务质态、提升了警务效能;正视短板弱项,顶层优化攻坚,完善了市县两级智能指挥调度系统和以基础云、数据云、应用云为基础的云平台建设,年内共整合各类数据15.6亿条。三是着力提升了执法办案整体水平。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刑事案件“四回”告知制度,进一步增强平时预防和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提升了执法满意度;将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作为后备干部入库、警员职级晋升、年度评先评优的前置条件,促进全警学法用法和模范带头守法,依法行政工作顺利通过市人大专项评议,有关做法先后两次得到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四是积极打造了公安服务亮点品牌。围绕效能革命,积极组织开展“惠企利民”系列行动,打造了“‘店小二’式的镇江车管所”,其服务便捷性和社会效应,分别被《人民公安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跟踪报道,荣获年度全市效能革命十佳品牌;打造了“农村交管新模式”,较好解决了农村地区交管工作基础薄弱、保障乏力、创新不够等难题,《江苏公安简报》专门介绍了经验;打造了“护企直通车”,主动深入惠龙e通、北汽镇江基地等大项目,以及“一带一路”、连淮扬镇铁路等重点工程现场,实地对接发展难题,细化服务保障措施,有力助推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五是全面履行了过硬队伍建设要求。从严治警,组织制定了《中共镇江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镇江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镇江市公安局警务督导岗位工作规定》等,强化全员考核、问责追究,确立了纪律和规矩的先导效应;从优待警,每月评选“镇江好警”,并积极争取市委主要领导支持,启动了警员职务套改,80后、85后科职后备干部选拔入库,部分副处空缺职位推选等工作,打破了“镇江公安3年未动干部”。年内,通过严优并重抓好队伍,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共有59个集体和614人立功受奖,并成功举办了第四届“镇江最美警察”评选揭晓活动和2016年镇江公安工作报告会。

第二部分 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73100.87万元、支出总计 73100.8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 4948.35 万元,增长7.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等。

(一)收入总计 73100.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71415.61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9048.16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887.3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镇江市公安局取得的省公安厅补助收入和区政府补助收入等。与上年相比减少 4355.03万元,减少83.07 %。主要原因是2015年侦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专项案件,省公安厅及市财政局拨付的专案补助,2016年案件补助减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797.91万元,主要为镇江市公安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二)支出总计73100.8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案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 67972.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拘押场所管理、其他公安支出、住房公积金、提足补贴、其他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9845.24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和公安业务费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类)支出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食品安全协调专项增加。

4.节能环保(类)支出17.2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10万元,减少45.05%。主要原因是安排经费减少,办案支出压减。

5.城乡和社区(类)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80万元,减少33.04%。主要原因是安排经费减少,办案支出压减。

6.农林水(类)支出42.5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0.00万元,增长1600.00%。主要原因是加大水上治安巡防及维护。

7.住房保障(类)支出4017.1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79.85万元,增长20.3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政策性调整。

8.其他(类)支出965.1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补助和专项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277.24万元,减少81.59%。主要原因是2015年侦办的上级公安机关交办专项案件在2016年接近尾声,支出减少。

9.年末结转和结余49.84万元,主要为镇江市公安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因合同分期等问题,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72302.9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15.61万元,占 98.7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887.35 万元,占 1.2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 73051.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2589.04 万元,占 71.99 %;项目支出 20461.99万元,占 28.0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71415.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48.16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72088.5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0021.45万元,增长16.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和公安业务量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2088.5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6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21.45万元,增长16.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和公安业务量增加。

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0442.89万元,支出决算为 72088.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2.9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政策性增人增资,人员支出增加;另一方面公共安全专项资金、省市专项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追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9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42898.11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173.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6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和政策性调整。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3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安(款)机关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2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6980.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3.9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共安全专项资金及省级安排的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拨付使用。

4.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58.0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安国内安全保卫经费为省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拨付使用。

5.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708.1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安出入境管理经费为省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拨付使用。

8.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18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禁毒管理经费为省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拨付使用。

9.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74.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道路交通经费中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拨付使用。

10.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9.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拨付使用。

11.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年初预算为13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公安(款)拘押场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01.13万元,支出决算为79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维修项目合同付款日期未到。

13.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742.16万元,支出决算为742.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4.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29%。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专项资金及省级安排的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拨付使用。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支出(类)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和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1.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2.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3.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六)、农林水利支出(类)

1.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2.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09.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07.51万元,支出决算为90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八)、其他支出(类)

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工作业务调整,安排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2513.9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89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02.75万元、津贴补贴21466.59万元、奖金3841.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7.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61.73万元、离休费184.08万元、退职(役)费4.57万元、抚恤金19.67万元、生活补助19.80万元、医疗费24.09万元、住房公积金3109.60万元、提租补贴907.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64万元。

(二)公用经费 562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7.56万元、印刷费39.37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79.05万元、电费1039.14万元、邮电费370.57万元、物业管理费250.44万元、差旅费151.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73万元、维修(护)费159.56万元、租赁费560.83万元、会议费3.04万元、培训费130.63万元、公务接待费246.93万元、被装购置费1.10万元、劳务费46.47万元、委托业务费49.57万元、工会经费492.62万元、福利费9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8.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1.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6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208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578.58万元,增长 17.20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0442.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72085.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2.9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公共安全专项资金、省专项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以及部分市财政经费在年中下达拨付使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2513.9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89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02.75万元、津贴补贴21466.59万元、奖金3841.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7.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61.73万元、离休费184.08万元、退职(役)费4.57万元、抚恤金19.67万元、生活补助19.80万元、医疗费24.09万元、住房公积金3109.60万元、提租补贴907.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64万元。

(二)公用经费 562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7.56万元、印刷费39.37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79.05万元、电费1039.14万元、邮电费370.57万元、物业管理费250.44万元、差旅费151.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73万元、维修(护)费159.56万元、租赁费560.83万元、会议费3.04万元、培训费130.63万元、公务接待费246.93万元、被装购置费1.10万元、劳务费46.47万元、委托业务费49.57万元、工会经费492.62万元、福利费9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8.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1.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6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7.7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35 %,与上年相比增加7.7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市外办根据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因公出国计划统一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921.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7.15 %,与上年相比减少 476.70 万元,减少 19.88 %,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缩减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275.6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2.50%,与上年相比减少117.59 万元,减少 29.90 %,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小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7.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市外办根据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因公出国计划统一编制。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2 个,累计 2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出国人员差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921.0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211.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购置,此项经费年中下达拨付使用。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9辆,主要为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70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78.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公安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用于公务车、执法执勤车、特种专业技术车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455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75.60 万元,完成预算的6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业务对口单位,案件协调人员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728 批次, 37963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业务对口单位,案件协调人员。

镇江市公安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5.1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70.6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公安事业需求。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5 个,参加会议 1624 人次。主要为召开公安工作部署、推进、研讨、总结等。

镇江市公安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55.90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7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培训时间和不必要的支出。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6 个,组织培训 2243 人次。主要为培训警衔晋升、各警种专业知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6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 2.64 万元,主要是用于办案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620.30 万元,比2015年增加  880.18 万元,增长 18.57 %。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801.7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830.3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9.1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952.3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68.1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5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50.3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1.40 %。

(三)主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39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场所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的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二、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三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七、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三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十九、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镇江市公安局决算公开表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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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