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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2017年5-6月份“镇江好警察”记功嘉奖的命令

2017/08/24 1.6k 阅读 141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双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镇公传发〔2017〕8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实地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吴维岗等7名民警为2017年5-6月份“镇江好警察”。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下列民警评为2017年5-6月份“镇江好警察”,报请个人二等功一次,颁发证书:

吴维岗  交警支队卡口大队金桥中队中队长

二、下列民警评为2017年5-6月份“镇江好警察”,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贺建春市局指挥中心民警

三、下列5名民警评为2017年5-6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叶海宁  食药环侦支队副支队长

王  伟  润州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

赵  益  丹徒分局谷阳派出所民警

张越霖  丹阳市局后巷派出所民警

胡永年  扬中市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此令。

              局长:陈金观

 2017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