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双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镇公传发〔2017〕8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实地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张方军等3名民警为2017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下列民警评为2017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张方军句容市局石狮派出所教导员
二、下列2名民警评为2017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付兴龙交警支队润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房伟刑警支队刑科所法医室民警
此令。
局长:陈金观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