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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2017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记功嘉奖的命令

2017/05/22 8.1k 阅读 465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双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镇公传发〔2017〕8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实地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张方军等3名民警为2017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下列民警评为2017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张方军句容市局石狮派出所教导员

二、下列2名民警评为2017年3-4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付兴龙交警支队润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房伟刑警支队刑科所法医室民警

此令。

局长:陈金观

2017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