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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2月份“镇江好警察”的决定

2016/03/23 1.3w 阅读 360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支队: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公安局“每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镇公办〔2015〕3号),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实地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李元国等6名民警为2016年2月份“镇江好警察”,同时,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给予有关民警相应奖励:

  一、下列民警评为2016年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李元国 扬中市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二、下列5名民警评为2016年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于 浩 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

  洪 梅 治安支队场所管理大队民警

  杨正琳 新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神月华 丹徒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民警

  孙 毅 丹阳市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广大民警要以他们为标杆,开拓创新,奋发作为,为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和“一体两翼”工作布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镇江作出积极贡献。

                  镇江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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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