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支队: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公安局“每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镇公办〔2015〕3号),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实地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李元国等6名民警为2016年2月份“镇江好警察”,同时,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给予有关民警相应奖励:
一、下列民警评为2016年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李元国 扬中市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二、下列5名民警评为2016年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于 浩 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
洪 梅 治安支队场所管理大队民警
杨正琳 新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神月华 丹徒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民警
孙 毅 丹阳市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广大民警要以他们为标杆,开拓创新,奋发作为,为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和“一体两翼”工作布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镇江作出积极贡献。
镇江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