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2025年关于开展镇江市区企业职工退休档案预审工作的公告

2025/02/12 6.0k 阅读 537 点赞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延迟退休工作,自2025年2月起,对市区企业职工临退休个人档案提供预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审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临近退休一年内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预审内容

(一)出生时间;

(二)工作经历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间;

(三)原法定退休年龄、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三、预审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先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社会保险”模块,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核准提出申请后到线下办理,也可直接携带职工档案、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前往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

温馨提示:

无视同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预审。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