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新入职职工社保参保时,遇到系统突然弹出提示:“★没有符合该人员的参保身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能职工上一家单位未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导致其社保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新单位自然无法直接完成参保。今天就把参保、停保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说明白,帮你高效搞定社保办理!
如果职工原本参加的是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那么这时要记得办理停保,这样才不会出现入职新公司却无法参保的情况。如何办理停保手续呢?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办理,也可通过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及社保业务“就近办”银行合作网点线下渠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
一、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理参保停保有什么政策规定?
根据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参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用工参保,并提供《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在省内就业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省内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
参保单位自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工停保,并提供《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办理参保、停保业务的渠道有哪些?
可通过线上经办和线下经办两种方式办理。
(一)线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办理。
社保增员操作流程(入职参保)
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办理用工参保业务。
录入职工信息:录入职工证件号码、核对人员姓名信息,填报用工备案信息、劳动合同起止日期,月缴费工资等基本信息。
提交申报: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或“操作失败人员信息”。
社保减员操作流程(离职停保)
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模块办理退工停保业务。
录入职工信息:录入职工证件号码、核对人员姓名信息,填报职工退工原因、退工日期基本信息。
提交申报: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或“操作失败人员信息”。

(二)线下办理:
用人单位可携带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在市区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业务。
镇江市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
镇江市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
经办机构 |
地址 |
|
镇江市社保中心 |
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
|
京口区社保中心 |
京口区京口路18号 |
|
润州区社保中心 |
润州区御桥巷1号 |
|
丹徒区社保中心 |
丹徒新区广场西路159号 |
|
镇江社保中心新区(经开区)办事处 |
经开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三、如果遇到结算期怎么办参保?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为我省社会保险业务申报期,7日至10日为结算期(结算期内暂停办理参保登记、待遇核定等业务)。如参保单位在结算期招用新职工,可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办理参保预登记。结算期后,预登记人员将自动转为参保状态,无需再次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可通过“单位中心-单位信息-参保信息-人员月度变更-更多”模块查看人员信息。
(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