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近日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二期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质量评析暨业务实训活动。本次活动以扬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实践为样本,通过庭审观摩、文书评析、疑难研讨等形式,全面检视办案质量,强化业务能力。全市各级仲裁机构主要负责人、骨干仲裁员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扬中市法院相关法官等30余人参加活动。
在现场观摩扬中仲裁受理的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庭审活动后,参会人员围绕程序规范、事实调查、焦点归纳等庭审关键环节,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庭前准备、合理运用释明手段、提升事实调查技巧等建议。之后,围绕扬中仲裁提供的两份仲裁裁决书,参会人员从文书格式、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向逐项剖析,提出文字表述要仔细推敲、说理要完整严谨等优化建议。最后,针对近期办案中的疑难问题,仲裁员与法官以法律为依据,结合裁审实践,就“因单位名称变更重签劳动合同是认定为新签还是变更”、“灵活用工关系下的劳动关系认定”、“待岗规则中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当如何把握”“用人单位长期安排劳动者加班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等12个议题展开热烈研讨,形成统一裁审标准,有效提升法律适用一致性。
活动中,市调解仲裁管理处负责人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办案任务完成情况、问题案件处置情况、裁审不一致情况等,并提出推进“三项建设”,即推进“智能仲裁院”建设,未建成地区,特别是辖市要加大推进力度;推进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设立工作,镇、街道调解组织运行、建设情况调研,联调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行风作风建设,通过严格审批、审限预警、加强调解等措施“减少延期案件,严控超期案件”。
(调解仲裁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