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我的工资了,没想到今天就能拿到钱,谢谢你们!”近日,在市仲裁院调解室里,骑手王先生拿着单位刚刚当场支付的现金称赞道。
前不久,市仲裁院接处了一起31人的新业态行业集体争议,劳动者从事外卖员工作,因公司业务调整导致在镇江区域没有了餐饮配送服务需求,之后两个月公司没有再安排这些骑手工作,也未支付过待岗工资,突然失去经济来源,劳动者无奈之下来到市仲裁院寻求帮助。
法援先行,畅通维权之路
因劳动者人数较多,市仲裁院与市司法局合作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首先介入,辅助仲裁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整理证据材料、安抚劳动者情绪,考虑到劳动者暂时无收入、诉讼能力不强且属于新业态劳动者等情况,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4名专门从事劳动争议处理的律师分别代理31名劳动者,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书写仲裁文书、委托进行调解、出席庭审等活动,畅通维权渠道,也架起了仲裁与劳动者之间沟通的桥梁。
全力调解,柔性化解矛盾
收到案件后,镇江市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派出一名资深调解员、一名工会干部进行案前调解,“其实大部分人涉及的金额并不大,大多在一万元以内,而且劳动者希望能快点拿到这笔钱,如果公司能及时支付,金额上可以作出让步。”在与劳动者及法援律师的沟通后,调解员认为大部分劳动者是有接受调解的意愿的,主要难题在于说服公司。起初公司方坚持认为与骑手之间是业务承揽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调解员向其解释并不是并非所有与骑手之间的关系都是承揽关系,本案劳动者是接受公司管理的,且有关键证据《劳动合同》,公司态度有所松动,但一直犹豫不决。
调审结合,实现定纷止争
为了避免拖延时间过长,且能够更加高效稳妥地处理问题,仲裁委决定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但在审理过程中不放弃调解,经过开庭举证、质证,仲裁员对确认劳动关系法律问题进行释明,向公司分析法律风险,最终在开庭过程中公司同意调解。在仲裁员、调解员、法援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庭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公司表示可以当场付款,达到了“双赢”的效果。对于一小部分因金额较大,不愿妥协的劳动者,仲裁委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裁决,这场涉及31人的集体争议得到了妥善解决,未引发进一步的劳资矛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劳动纠纷案件,不仅能够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让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还能促进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镇江市仲裁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