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执法机构改革要求,今年我局已完成劳动监察与仲裁的合并整合,形成了“仲裁+监察+法律援助”联动机制。
一是对事实不楚、争议较小的案件,监察与仲裁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发挥监察员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优势,以及仲裁员善于居中调解、平衡双方利益的特长,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
二是对于重大、复杂或群体性案件,监察仲裁协同处理,共同调查取证、分析案情,制定处理方案,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对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低收入、维权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志愿者以调解员身份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推行以调解、和解等非裁决方式解决纠纷。
今年以来,通过仲裁调审,为363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1474.14万元,按期结案率100%
(扬中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