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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2/27 1.0w 阅读 56 点赞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镇江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办、市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人社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法治人社”高效推进

市人社局党委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落实年度述法制度,主持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工作的会议。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动作用,明确领导班子学法、普法责任,将专题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党章党规等4次以上。统筹制定《2023年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安排》,按照序时进度,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规范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1.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谋划年度检查工作,印发《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关于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检查分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对象等要素,检查的结果形成台账资料并归档。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省市两级执法事项任务清单,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针对使用劳务外包较多的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黑中介”、虚假招聘、非法劳务派遣等5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巡查,督促项目企业落实人工费用拨付、总包代发、按月编制工资表等保障制度,统一全市工资表样式,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3.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推进规范执法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精准执法。梳理人社领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避免“一刀切”式执法,让人社执法更有“温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逐利、执法不规范、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开展市人社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研究部署工作方案,成立问题整改工作小组,对照问题逐一排查梳理,及时公布行动公告,广泛征求民意,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做到有错必纠、立行立改,问题限期销号处理。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法治人社根基更牢固

1.普法宣传教育有保障。制定印发《2023年镇江市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有保障。编印《2022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满足干部职工和企业群众的学法需求和普法工作需要。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印发了《镇江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法重点工作的通知》,既要求对近年颁布施行的《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新法新规和政策文件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部署。同时结合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开展联动普法宣传安排。牵头统筹协调局各处室单位,积极准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全市“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

2. 学法用法贯法有章法。积极动员人社干部职工参加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人社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干部职工宪法宣誓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带领宣誓,切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协调组织人社系统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考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等活动。举办全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培训会,提高业务风险意识与法律意识,做好我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围绕群众维权需求,组织专业培训和业务研讨,开展处长说法、新人辅导计划、市区监察双月研讨等各类培训班16场。

3. 普法系列活动有质效。动员全市人社系统参加“江苏省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组织参赛人员集中培训学习行政执法、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业务知识,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网上技能专项赛三等奖”。开展创业服务“进高校、进园区、进乡村”、“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镇江行、“政策解读、融资对接、项目落地、创业小茶桌、创业明星分享会”等活动10余场。加强特殊群体政策宣传,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需求,组织开展“尊重劳动依法维权”“政策宣传进工地关爱民工送清凉”等主题宣传活动。根据企业需求,定期组织送法上门活动,编印《企业依法用工手册实操指引》,为企业规范用工提供指导,并以讲座方式,向基层工会干部及企业管理者讲解依法用工实务操作。

(四)健全复议诉讼制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严格按照复议和诉讼规定,积极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法规处和涉诉处室全程参与的运行机制,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常态化邀请法律领域专家,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组织法规专职人员、公职律师等业务骨干参加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组织的法治学习培训班,促进业务部门知识更新,提高依法行政专业素养。

(五)严格规范程序,增强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性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镇江市行政规范性备案审查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保证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100%。制定《镇江市人社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制,明确了局内部工作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公平竞争联席办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涉及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确保人社领域政策文件内容的规范高效。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实行100%目录化管理,项目应做到应报尽报。结合人社工作职能、年度重大任务,认真梳理研究,积极上报2024年度镇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3.加强人社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提出立法项目建议,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及时做好年度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六)持续精准施策,打造一流人社营商环境

一年来,市人社部门不断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成立了人社先锋服务队,实施惠企便民行动,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提供上门职称评审、用工招工等服务。创新实施“静默叫号”“视频办”“一件事一次办”“退休预审”等举措,不断提升“周六不打烊”“中午不间断”“就近办”工作水平,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获评“全市最佳政务大厅”。《“静默叫号”优环境服务质效再提升》荣获镇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窗口荣获“镇合意”营商环境示范岗。对照重点企业意见建议清单,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协调解决企业用工、人才招引等难题。积极与省、市行业协会沟通对接。深入开展镇江人力社保标准化国家试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家评估指导,健全完善人社10个“一件事”标准化体系框架,试点工作获得了部、省专家的支持和肯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人社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同步实施,促进了社保经办业务流程更简、服务更优。

二、2024年工作思路和举措

2024年,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人社,为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镇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深刻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人社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制定出台的政府相互冲突。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八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人群,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工作,深入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提供劳动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劳动者法治意识,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执法模式。依托全市劳动关系预警处置平台,将互联网平台企业纳入数据库管理,动态更新执法内容,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变被动处置为主动防范。三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依法加强社会保障行政调解,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和有关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建立疑难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预防机制。强化与国资委、法院等部门沟通,定期排出一些国有、破产改制等企业,进行重点防控;强化对全国平台欠薪线索的季度分析,对举报投诉较多的项目企业,实施靶向盯防;强化与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欠薪舆情和信访事项,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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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