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单位:
经研究决定:
毕庆玲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处处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晓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处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副处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于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书记;
戴军章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长职务;
陆常诚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卫国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副处长职务;
王丹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
蒋迅同志晋升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贺家琛同志晋升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副处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蒋晓波同志晋升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朱爱梅同志晋升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黄声建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副处长、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邵晶晶同志晋升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张若邻同志晋升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洪永明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尹越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隆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金之柱同志晋升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周正清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处长职务;
免去张长松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马玉梅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姚文仁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处处长职务。
中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