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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2022/12/01 2.3k 阅读 464 点赞

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国资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9号)和《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08号),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提高2022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市区(指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8元;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243元。

二、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享受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2022年1月至6月每人每月增发28元基础养老金;2022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发33元基础养老金。

三、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列支。

四、各市参照执行。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