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法定主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调整镇江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的通知

2021/08/04 1.4k 阅读 85 点赞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7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调整为2280元/人.月。

二、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