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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镇人社发(2019)18号、镇财社(2019)35号)

2019/03/10 1.4w 阅读 276 点赞

各辖区人社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国资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5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2019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1月1日起,市区(指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52元。

二、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享受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2元。

三、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列支。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19年3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