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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开展“小散乱”排水整治 涉及8类商业经营场所

2021/04/05 1.9k 阅读 540 点赞


根据省、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要求,4月2日,我市正式启动市区小散经营户排水专项整治。

记者了解到,市区“小散乱”排水整治的范围是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小散商业经营场所排水用户,重点为河道、道路、街巷沿线以及居民小区周边的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小餐饮店、洗车场、理发店、洗浴场、洗衣店、小诊所等8类向市政管网排水的小散商业经营场所。

“‘小散乱’排水整治是‘333’行动‘三整治’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内容。”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胡军介绍,虽然一些“小散乱”经营户排水量小,但排水方式复杂隐蔽,所排污水对水体的危害较大。市住建局检查南门大街排口时发现,管道内的面条、油汤等大量污染物冲入古运河后,导致河流断面严重污染。

此次“小散乱”排水专项整治,将全面排查小散经营户排水状况,整治小散经营场所内部预处理缺失或不规范、雨污排水管网混搭错接或私通乱接,积极开展依法纳管、排水许可服务,严厉查处污水乱排直排以及向雨水收集井乱倾倒等不法行为,全面推进小散经营户排水提质增效,实现问题排查到位、整改销号到位、提升长效防治管理水平的“两到位一提升”整治目标。整治要求,5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摸底,8月底前全面完成预处理不规范、管网混搭错接等小散经营场所内部整治整改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外部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纳管入网等整治整改任务。

针对不同经营场所,我市分门别类地进行排水规范。如:餐饮、洗车和理发店等场所按规定设置隔油、沉淀和毛发收集等预处理设施,并强化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通畅和运行有效;室外餐饮、夜排档集中区和疏导点,合理规划设置餐饮污水公共倾倒收集设施,同步做好隔油预处理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工作等。

此次整治,将做到有案即查即处即纠。对拒不配合整改的,相关执法部门坚决予以执法查处。对污水偷排直排水体,私通乱接市政管网等严重影响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执法。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在雨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被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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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