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5/08/27 1.0w 阅读 501 点赞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等文件要求,因动态核查不合格,本机关于2025年5月9日向江苏冉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满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我局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该企业寄送了《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原因,分别于8月3日、8月26日被退回。现依法将上述《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