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牵头事项

2024/08/07 1.0w 阅读 477 点赞


1.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城市范围内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等扬尘的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 落实新建建筑隔声要求。严格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保障分户墙、楼板的隔声性能。督促开发企业加强新建建筑门窗质量管控,确保门窗隔音质量。(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类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领域的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处置、施工工地塑料防尘网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5. 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负责统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6.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7.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和城镇雨污分流改造,组织推进排水许可制度实施,促进再生水利用。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8.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9. 协助开展“船-港-城”协同治理。协助推进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有效衔接,落实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负责纳入市政管网的船舶生活污水在岸上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负责中转站之后的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10. 城市供水工作。指导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出厂水水质监测工作。(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