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镇江市监理企业2023年第一时段信用分评价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3﹞35号),我局对镇江市监理企业进行2023年第一时段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公示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二、公示期间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镇江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3号304室,邮编:212000,电话:0511-85581960。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