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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2022/04/18 4.8k 阅读 93 点赞


【标题】

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苏华达燃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燃气经营 合同签订 入户安检

【要旨】

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户提供瓶装燃气,需签订供气合同,对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基本案情】

行政机关: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相对人:江苏华达燃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091093445833P)

事由:2021年3月28日,镇江三茅宫炒货店老板娘打电话给江苏华达燃气有限公司送气工周某,请周某来看一下他们店里的钢瓶,顺便送一瓶15kg的钢瓶气过来。周某过去后发现店内钢瓶角阀已经被拧坏了,有点漏气,周某身边带了堵漏工具,把坏的角阀拧下来后,燃气发生大量泄漏,店内有炭炉明火,便发生了燃气闪爆。 事故造成二人轻伤。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送气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并做了事故调查询问笔录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未与燃气用户签订供气合同;2、燃气经营者未对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处人民币肆万元(4万元)罚款;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规定,处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计600元。针对此次事故涉事送气工取消了送气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根据相关规定,省辖区5年内任何单位不得录用其从事送气服务。

【案件评析】

本案针对城镇燃气行业中经常出现的燃气经营者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联系人】

姓名:张鹏,电话:855819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