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单位需征询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关于镇江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意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基本情况
《关于镇江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意见》共分为十条,分别从房屋补偿主体及流程、房屋权属、用途和面积的确认、关于房屋价值的确定、关于房屋评估工作、关于房屋补偿方式、关于农村村民住房最低补偿标准、关于其他补偿项目、关于其他补偿的标准、关于协议的签订以及对未达成协议的处理、关于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十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发布10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评估责任单位、项目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项目报告编制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三、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镇江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
报告编制单位:镇江市新区益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51108671
邮箱:22686438@qq.com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