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镇备案公示(2017014号)

2017/06/20 1.5w 阅读 479 点赞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4号)、《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64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下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镇申请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2日,如对企业申请事项有异议的,请向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511-88983085。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

法人代表

1

浙江佳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级

许琴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东路2297号501室-1

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一七年六月二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