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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专项指导的通知

2025/08/14 1.2w 阅读 367 点赞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经开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专项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范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自审承诺制的低风险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

二、指导内容

(一)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各专业(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道路、桥梁、市政给水、市政排水)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规范和技术审查要点的情况,重点查看建筑防火、结构安全、无障碍设施、绿色建筑等方面的内容。

(二)住宅工程隔声、防串味、防水设计及审查执行标准的情况。

(三)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设计及审查工作要求的情况。

(四)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的情况(如涉及)。

(五)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

(六)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技术人员的市场行为。

三、相关材料

(一)勘察、设计单位需报送材料

勘察、设计单位主要报送市场行为方面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与指导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2.勘察、设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

3.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执业印章、注册执业证书;

4.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5.勘察设计合同;

6.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材料。

上述人员均为参与项目的技术人员,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提供近期有效的材料。如有关人员已离职,应提供参与项目时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辞职报告。

相关勘察设计单位需向我局报送以上材料原件(其中人员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扫描件(PDF格式),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扫描件通过U盘等存储介质提供,以“项目名称”建立文件夹(同一单位抽中多个项目的,按项目分别建立),每个文件夹内建立6个子文件夹对应存放上述6项材料,其中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应归放在一起。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主要报送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方面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文件:经审查合格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勘察报告、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其中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和土工试验报告的扫描件由勘察单位报送至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2.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全套施工图及计算书等相关文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或存在特殊消防设计情形的建筑工程专项论证审查意见,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中无明确性能指标或提高性能指标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相应指标证明材料。受指导项目包含地下室、防空地下室的,应同时报送与建筑有关的地下室、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必要时需补充提供部分项目初审各专业图纸;

3.施工图审查过程性文件:历次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回复意见,审查人员对勘察、设计单位回复意见的复审意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对于实行自审承诺制的低风险项目和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由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相关勘察文件、相关计算书等)和自审承诺书。

施工图审查机构需向我局报送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通过U盘等存储介质提供,以“项目名称”分别建立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内建立4个子文件夹对应存放上述4项材料。

电子文件名称应能准确反映文件内容,便于查找,其中施工图审查过程性文件应按照审查版本分类建立子文件夹存放。

审查机构需填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2、3)并盖章后,随同电子档材料一同报送。

四、工作安排

本次指导分两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指导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市审图中心、市勘察设计协会配合,抽调我市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指导组。相关会务及专家指导费用由市审图中心承担。

2.各审图机构对指导范围内所有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并于8月20日下班前报送。我局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确定相应抽查比例并随机抽取项目,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准备抽中项目相关材料。

3.对采用施工图设计文件网上报审的项目,由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做好账号设置、分配及项目材料调取工作;对采用纸质报审的项目,由项目审查机构汇总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行为方面材料后报送至我局。

(二)指导阶段

1. 8月22日— 9月14日。

(1)各指导组成员自行登录施工图审查系统,对抽中的项目进行线上检查并填写专家指导表(附件4),部分纸质报审项目的检查,另行通知;

(2)我局对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行为方面进行指导。

2. 9月中下旬,我局将择期组织召开专项检查专家会议,汇总各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指导结论(附件5)。

(三)结果公布

我局将对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并向社会发布,对市场行为规范、质量控制优秀的勘察设计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违反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审图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指导工作,按时上报审查清单及真实、完整清晰的项目材料。

2.指导组专家要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提出的书面审查意见要准确严谨,要明确列出违反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具体条款及处理意见。

3.各勘察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水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设计处章登进,0511-85581831;

市审图中心纵熠,0511-87053126。

附件1-5

镇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