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镇江经开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
为进一步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制订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2024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导文书”),现予以印发。
本指导文书供全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过程中参考使用。各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在实际指导中加以引导。
特此通知。
附件:
镇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试行版)完成版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