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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镇江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的通知

2020/07/30 1.1w 阅读 398 点赞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安监站,市土木建筑学会,市建筑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队伍建设,推进和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7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镇江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专业分类

  (一)深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其他类(拆除、顶管、水下作业工程、幕墙安装等)。

  二、推荐人员范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人员。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学术严谨,热心本专业工作;

  (二)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注册职业资格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选;

  (四)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实际工作15年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

  (六)能够按照市住建局要求,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参加市住建局组织或交办的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抢险、技术交流、培训授课等工作;

  (七)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发达地区及周边城市从事相关专业的资深专家也可视情况申报。

  四、申请办法

  (一)个人自愿申请

  申请人根据本人自身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按专业进行分类登记填写。书面申请材料如下:

  1.《镇江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主要业绩或获奖证明材料;

  4.其它有关材料。申请材料中相关证件、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交付审核,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单位推荐

  申请推荐专家库专家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负责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汇总单位。

  五、有关要求

  1.本次专家调整,由申请人自愿申请。原则上,要求对已在专家库的专家不再符合专家条件、任职期间不能发挥作用或履职表现不佳的,应取消其专家资格。对因工作岗位变动、身体健康问题等客观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的,应建议其退出专家库。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品德、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确保入选专家的质量,一名专家最多申报两个专业类别。

  3. 市安监站、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单位专家的初审工作,市安监站、市土木建筑学会、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全市专家的申报汇总工作,市外资深专家由镇江市土木建筑学会进行汇总,并于8月25日前将汇总名单报送镇江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定后,将公布符合条件的专家库名单。

  联系人:

  镇江市住建局质安处,李根鑫,电话:85589811。

  镇江市安监站,钟国荣,电话:86090011。

  镇江市土木建筑学会,褚桂馨,电话:84427677。

  镇江市建筑业协会,余署安,电话:85217200

  附件:

  1.镇江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镇江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汇总表

  附件下载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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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