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建筑类教育培训机构:
为落实江苏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建函人〔2020〕37号)要求,加快推进 “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减轻企业及从业人员负担,做好线上线下继续教育推广使用工作,鼓励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共建面向行业的专业化、综合性的继续教育基地。即日起,凡符合下列条件,有意开展“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自愿向市住建局申请。
一、报名条件
1. 申请举办培训教育的社会组织,需有办学资质、法人资格、办学许可证,或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建筑类教育培训机构。
2. 培训机构应具备从2017以来每年从事镇江市住建系统建筑业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培训的工作业绩(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有完善的行政、教学、财务、学生管理机构,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3. 学校专(兼)职教师队伍总数不低于5人,且具有建筑类工程管理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职称)。
4. 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培训教育机构应具备自主或联合开发的优质网络课件和平台。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0日
三、报名地点
镇江市建设工程管理处(镇江市丁卯桥路219号)
四、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范天雯 电话:86090020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