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加强房屋征收地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切实提升城市形象,经研究,现就加强市区征收地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征收地块房屋拆除施工区域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硬质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张贴公益广告,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应当设置双层密目网,防止拆除施工中物料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降尘措施。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在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湿法作业或其他降尘措施抑制扬尘。遇大气管控期间、重大节假日以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拆除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拆除现场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置冲洗设备,保持进出车辆整洁,不得带泥上路。
三、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拆除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出场,超过两周未清运的必须进行覆盖。严禁在拆除现场外堆放建筑垃圾。
四、有效利用闲置地块。市区范围内凡已完成房屋拆除(含剩余零星扫尾)并闲置两年以上的征收地块,以及近两年内没有计划上市的地块,必须设置围墙封闭管理,地块内实施硬化或临时绿化,鼓励投资建设单位通过建设临时停车场等措施,发挥市场效益。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