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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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12/03 8.5k 阅读 68 点赞

市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8号令)、《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止

二、备案条件

1、符合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负责人应当取得房地产经纪岗位证书);

2、具备三人以上的房地产经纪岗位证书;

 3、取得镇江市工商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投诉,社会信誉良好。

三、备案须提交材料

1、镇江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2、本年度工作报告(1-11月统计报表和经营业绩);

3、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备案合同(复印件);

5、镇江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花名册;

6、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房产经纪人上岗证书);

7、房地产经纪人与执业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有关要求

1、过期不报送备案资料的经纪机构,视为放弃备案;

2、备案资料一律以A4纸装订成册,填写内容字迹工整规范;

五、办理地点

市住建局房产处(正东路33号216室)。

联系人:张腾;联系电话:0511-85589806

附件:1、镇江市2020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2、镇江市2020年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花名册

3、镇江市2020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营网点表

附件下载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