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镇安办发[20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施工工地、城镇燃气及物业管理中的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组织消防演练;紧盯薄弱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镇安办发[2019]57号)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