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管处:
为加强我市公有房产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局于2019年4月2日下午开展市区公有房产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1. 检查时间:2019年4月2日下午2:00。
2. 检查对象:市区各房产管理处管理的公有房产。
3. 检查组成员: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住房保障处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北固居住房产管理处、云台居住房产管理处和直属房产管理处3家单位主要领导。
4. 检查地点:新河路、雁儿河巷11号、大西路353号、火坛楼巷。
5. 检查实施步骤:现场检查、总结讲评。
二、相关工作要求
各房产管理处在此次检查后,应进一步全面排查公有房产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贯彻执行隐患整改措施。
1. 按照属地原则、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控,特别是建设年代久远、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要列入重点。
2. 根据辖区管理、产权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安全管理。
3. 对实施搬迁后空置的房屋,要及时拆除,对尚未拆除的空置房屋和正在签约但尚未交付的房屋要采取防护和警示措施。
4. 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严格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进行及时处理,特别是鉴定为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危房,要及时疏散和安置好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