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全面及时掌握全市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建立建筑业主要指标月度统计调查分析制度,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统计内容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企业在建工程、从业人员、外出生产、建筑业产值及新签合同等情况。
二、统计范围
镇江市行政范围内所有具有建筑业资质的企业。
三、填报路径和时间
月报由企业在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系统设置的报送月月后8日前(节假日不顺延)。
四、工作要求
建筑业统计月报、季报及年报填报情况将与企业信用挂钩,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及时、准备填报有关数据。
建筑业统计主管部门按要求落实本地区所管理的企业督报和数据审核工作,在抓好月报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季报的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按时准确上报,同时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与研判,提高对数据的认知、感知、利用水平,用数据分析结果服务建筑业企业、服务行业发展。
2019年3月22日